高考问题作文何以得满分之九大启示(中)1

高考问题作文何以得满分之九大启示()

四,文化的具象情结,永远是不断撩拨起人心激动的重要元素。阅卷者因这种具象情结的亲近乃至青睐,沉浸在难以名状的回忆与回味中, 阅卷场上偷得一闲,终得在浓浓的文化氛围渲染中消解了诸如拔高思想、矫饰情感、文辞一般等一系列的问题。

作文试题]

    阅读下面文字,按要求作文。

    许多城市都有能代表其文化特征并具有传承价值的事物,这些事物可以称作该城市的符号。故宫、 四合院是北京的符号,天桥的杂耍、胡同小贩的吆喝是北京的符号,琉璃厂的书画、老舍的作品是北京的符号,王府井商业街、 中关村科技园是北京的符号„„随着时代的发展,今后还会不断涌现出新的北京符号。

    保留以往的符号,创造新的符号,是北京人的心愿。

    对此, 请以北京的符号为题,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的感受或看法。除诗歌外,文体不限,不少于800字。

——2006年北京高考作文试题

[ 满 分 作 文]

北 京 的 符 号

——“冰糖葫芦

    小时候,在家玩耍时,听到卖糖葫芦的吆喝声,就缠着妈妈买着吃。有时候还偷偷地跟着卖糖葫芦的走街串巷。不是馋那糖葫芦,而是馋那悦耳的吆喝声。

    经常来我家门口叫卖的是个老北京,一家子都是卖糖葫芦的。据他讲,他爷爷在清朝那会儿就卖糖葫芦。所以,他的糖葫芦绝对正宗,到底是不是无从考证。但他一口悦耳的吆喝声,让我深信不疑。那会儿我还小,还不懂什么叫正宗不正宗,判断的唯一标准就是谁吆喝得好听就买谁的吃。

    于是,我跟这个老北京混了个脸熟。那一段日子,只要他经过我家的门口,他的身后就会跟着一个和他一起扯着嗓子吆喝的5岁小破孩儿。

    老北京很喜欢我,每天收摊儿前都会给我一串糖葫芦作为报酬。有一次,他摸着我的脑袋说, 多好的孩子啊, 以后真成了卖糖葫芦的,就毁喽, 年幼的我不懂这些话的意思。于是认真地望着卖糖葫芦的说, 赶明儿我一准儿干这个。老北京笑笑不语。

    15年后,我长成20岁的大小伙儿。那个卖糖葫芦的老北京再也见不到了。我每天都在为人生的前途奔波,现在的理想是当个白领,再也不想小时候卖糖葫芦的事了。那悦耳的吆喝声也随着时代变迁被遗忘得干干净净。

    终于,在一次春节的庙会上,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又看到了那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虽然15年过去了,老北京的模样依然没变。我跑上前去和他打招呼, 向他比划15年前那个小破孩儿。

    他惊异地望着我,然后慈祥地笑了,像发现了一个旧梦。他递给了我一串糖葫芦。 提前付你的工资,像当年一样跟我吆喝。 我仿佛又找到了自己的童年,然后我突然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张不开口,原地呆了半天。那太丢人了,我已经是个20岁的青年了。

    老北京笑了笑说,怕了,我就知道。还是那句话, 多好的孩子啊, 以后真成了卖糖葫芦的,就毁喽, ’ ” 然后,他一个人吆喝开了。

    ———— 葫 芦 „„

    葫 芦————„„

    那悦耳的吆喝声悠悠扬扬进入我的脑海,像一缕残梦——胡同深处、 四合院、 门墩儿——小破孩儿——妈妈„„一股热浪敲击我的心房,终于我抛开一切,敞开喉咙——

    ————葫芦„„葫芦————„„

    吆喝,老北京的符号,有着老北京淳厚的味道。 时代变迁,但北京那如歌的吆喝声却穿过岁月飘向2008,到那时候,让世界友人都来听听地道的吆喝, 品尝这醉人的京韵吧——

    ———— 葫 芦 „„

    葫 芦————„„

  [正反争议]

    正方 , 想象力很丰富 引起读者共鸣 ,郑渊洁,

文章很朴实 考生很有想象力。

总体来看,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挺好,考生没有卖弄什么文字, 而是很平静地在讲故事,将小时候的记忆和故事娓娓道来。

这篇作文的核心我觉得还是老北京的吆喝声,考生虽然在写卖冰糖葫芦,但还是对其吆喝声有浓浓的感情。老北京的小贩在卖东西时,都喜欢吆喝,那种京韵京腔是很多北京人都熟悉的,但是这种声音现在很难再听到了,这就代表了北京的符号,是一种生活的象征。

另外,我看了作文后,觉得考生将冰糖葫芦作为北京的符号,很有想象力,将生活中一种很常见的东西写出来,让人看了后很有共鸣,很贴近生活,估计这也引起了考官的共鸣。

在整篇文章中,考生没有点明自己的观点,更多的是对话和一些儿时的记忆,但从整篇作文的基调——“怀念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可以看到,考生希望北京逐渐逝去的符号能够保留下来,在2008年展现给全世界的人。

而且最有戏剧性的是, 作文里写到考生在15年后的一个庙会上又见到卖糖葫芦的那个人,我觉得可能有点虚构的成分在里面,让人读起来有点小说的感觉,很不错。

反方,作文不要创作煽情落入俗套,葛红兵,

我觉得这个孩子很聪明,大多数人一看到《北京的符号》,肯定会写北京的建筑或街道,或者一些事件性的东西,如奥运会、亚运会。但这个孩子选择写糖葫芦的吆喝声, 眼光十分独到, 选材很好。

这个作文立意也很好,写一种逝去的东西,但这个作文没有摆脱当下中学生写作的框架,还带着很多孩子气。考生将小巷子里的吆喝声作为北京的符号,最后落点在自己是否有勇气来吆喝上。

但在考生脑子里,为什么将巷子里的吆喝声作为北京飘向2008的符号,没有做详细的解读,显得很没有说服力,与作文命题有点脱节。

这个考生的作文也有硬伤,作文中提到卖糖葫芦的"老北京"还能记得15年前对一个孩子说过的话,有点假,我认为现在孩子写作文还是要说出自己的真心话,要贴近生活,尽量不要去虚构什么,作文不需要像小说那样去创作。

考生在作文最后, 又煽情地写了一段,要让吆喝声飘向2008” ,我觉得反而落了俗套,把自己的真实感觉写出来就很好,硬要去拔高作文,没必要。我个人认为,这个作文得满分,还差点火候

五,新颖不会有错,独特定是法宝。阅卷者在阅卷流水线上每天要遭遇到多少相同构思相同材料的尴尬啊,如若新颖的材料或独特的构思闪现,眼前便会一亮,读完一气呵成的考场作文, 自然心中窃喜,于是隐去了诸如文章套构甚至抄袭、 内容难合情理等问题的思索。

高考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